獨特的味道和配料,使得“康師傅紅燒牛肉面”可謂婦孺皆知。可康師傅新推出的一款號稱新增數倍“蝦球”的紅燒牛肉面,卻引來細心市民的質疑:里面添加的真是“蝦球”?究竟是貨真價實還只是個噱頭?
蝦球在哪兒呢?
前段時間,市民尚先生在超市看到一款新出的“康師傅紅燒牛肉面”。該產品宣稱至少增加數倍蝦球。可回家仔細觀看配料表,尚先生發現,不僅所含成分不到一克,“說好”的蝦球變成標稱為魚糜制品的“魚蝦球”。
尚先生購買的兩款產品,其中一款為簡易塑料包裝。產品正面醒目標注“五倍肉蛋+蝦”,背面也標有“新增蝦球”的字樣。另一款桶裝產品則標有“3倍肉蛋蝦”以及“3倍蝦球,好鮮美”。可仔細觀看上述兩款產品的配料表,里面均標明為魚蝦球(魚糜制品),而且含量分別只有平均0.5克和0.6克,均不到1克。
企業:只含蝦產品,未提供具體配方
產品用的到底是不是“蝦球”?
如果是,又為何標稱為魚糜制品?
記者聯系到天津頂益食品有限公司品控部的胡姓負責人。他解釋稱產品使用的“蝦丸”并非企業自行生產,而是從其他廠家采購的。這家企業取得的生產許可證的獲證單元為魚糜制品,而魚糜產品的衛生通用標準GB10132-2005中也包含蝦糜制品。此外,農業部“綠色食品魚糜制品”的標準NY/T1327-2007中,蝦球和魚球都在其中。
那該產品究竟是以蝦為主要原料,還是以魚為主要原料生產呢?
負責人表示需要從魚蝦丸的生產企拿到企業標準以及配方才能知道。而截止到發稿時已經數周時間,該企業始終未向記者提供出這種魚蝦球的真實配方。
專家:標注不準,存在誤導
那么,國家標準中是否像企業介紹的那樣呢?
國家加工食品監督檢驗中心呂瑞春介紹說,GB10132-2005魚糜制品國家衛生標準,恰恰將魚糜制品和蝦糜制品,做出了明確界定。
該標準規定“本標準適用于以鮮(凍)魚為主要原料,添加輔料,經一定工藝加工制成的魚糜制品;也適用于鮮(凍)蝦為主要原料,添加輔料,經一定工藝加工制成的蝦糜制品。”從該標準不難看出,魚糜制品和蝦糜制品所采用的主要原料不同,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產品。
此外,農業部“綠色食品魚糜制品”的標準NY/T1327-2007,也明確將魚球和蝦球作為兩種不同產品名稱出現,企業理解的和標準規定是相違背的。
呂主任表示,根據GB7718—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強制規定,配料表中標注的配料名稱,應當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。只有產品中使用了鮮(凍)蝦為主要原料、添加輔料,經一定工藝加工制成的蝦糜制品,其產品名稱才能叫做蝦球。
如果該企業使用的并不是以蝦為主要原料制成的蝦球,而在產品醒目位置上標注了“蝦球”字樣是可能會對消費者產生誤導。畢竟魚和蝦無論是原料價格、產品價值還是營養價值,還是有區別的。此外,從該產品的配料表的順序和明示的重量,其中使用魚蝦丸成分也很少,企業產品包裝上也應當準確標注,才能保證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。
本文關鍵詞:康師傅 蝦球